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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主題:[學會庶務] 112年7月10日修訂感染管制員甄審辦法需要有40小時長照機構臨床實務訓練之配套措施
學會於112年7月10日修訂之感染管制員甄審辦法-第三章甄審資格,內文有提及臨床實務訓練160小時(醫院120小時、長照機構40小時),和之前的版本比較除醫院臨床實務訓練時數增加,同時也增加長照機構臨床實務訓練40小時;但是從作業規章公告至今並沒有說明或公告符合學會規範之長照實務訓練機構或配套措施,而學員致電到學會詢問也只獲得依最新公告事項,由於現在已經是112年10月了,學會此項修訂會影響預訂113年參加感染管制員甄審之學員;另外也有112年初完成感染管制員醫院臨床實務訓練80小時計畫113年報考甄審之學員,最近檢核報考條件也發現醫院臨床實務訓練增加至120小時,也曾致電學會問有關113年報考條件,也得到相同答案(依學會最新作業規章),這修訂和答覆也讓該學員要再補40小時醫院臨床實務訓練以及40小時長照機構臨床實務訓練才能符合113年感染管制員甄審。
由於已近年末,希望學會能盡早公告長照機構臨床實務訓練40小時之合格機構或相關配套。
謝謝!
8732 發表於 2023-10-04 1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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